捐赠图书条例
中国科学院大学图书馆接受捐赠图书条例(试行)
中国科学院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为了更好地开展文献捐赠接收工作,我馆需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l 正式出版物,并酌情接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l 与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各类文献;
l 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各类文献;
l 其它有入藏价值的特色文献资源。
二、以下条件的图书一般不被纳入馆藏
l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各类违禁出版物;
l 破损严重,内有划线或批注,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文献(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l 多卷册不成套的零散书刊;
l 内容低俗或陈旧,不具有学术参考价值的或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文献;
l 已有馆藏复本过多;
l 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对捐赠图书的处理办法
l 捐赠图书到馆后,图书馆即拥有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l 对于捐赠图书,图书馆没有寄还的义务;
l 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捐赠图书进行处理,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可进行剔除下架或其他处理;
l 受赠文献原则上不另辟专藏室或专藏架。
四、对不予入藏图书的处理办法
l 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且状况良好的图书,转赠其他单位或读者;
l 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五、捐赠联系方式
l 到馆捐赠: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并进行登记。联系电话:玉泉馆(010)88256089 雁栖馆:(010)69671939
l 邮寄捐赠:邮寄时请提供捐赠人基本信息(姓名,电话及单位等).邮寄地址为 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380号中国科学院大学图书馆 宋老师 (010)69671930 邮编101408
l 上门提取:本校教师捐赠或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我馆派人提取。联系电话:(010)69671930 宋老师
中国科学院大学图书馆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